内页大图
工会工作
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 党群工作> 工会工作> 正文

兰州城市学院工会委员会
2016-08-07 点击: 作者: 来源:

 

随着学校升本,2006年12月30日召开了兰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。本届工会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。2009年12月工会班子作了调整,新班子由王汝锋同志兼任工会主席,夏艳萍(女)同志任副主席,鄂生碧同志任专职副主席三人组成。    

工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、经费审查委员会、女工委员会、提案委员会, 29个分会,现有会员1200余人。  

学校自1985年试行教代会制度,自2006年至今已经召开八届教代会(“教代会”与“工代会”同期举行)。教代会制度在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    

工会委员会认真履行“工代会”及“教代会”职能。用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,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建设和改革,以多种方式提高教职工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,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和各项工作。广泛联系教职工群众,倾听教职工群众的呼声,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。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,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,积极稳妥地推行校务公开,实行民主监督管理。不断完善“工代会”、“教代会”制度,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。完成“两代会”闭会期间的各项管理及日常工作。      


 

兰州城市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       

   

一、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,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《工会法》,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大局,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  

二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,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争取源头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,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。    

三、加强两级工会组织的建设,加强对全校会员的会籍管理,规范工会工作规程,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自身素质。  

四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和渠道,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结合形势任务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教育;进行民主、法治、纪律、爱岗敬业、师德风范教育;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教学竞赛、岗位练兵等竞赛活动,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    

五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,指导教职工各协会开展工作,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。  

六、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,办好集体福利、教职工疗(修)养,协调各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。  

七、充分发挥学校场馆和各活动室的作用,保证各类活动的正常开展。  

八、按照《工会法》及工会财务规章制度,编制工会年度预决算,管理、使用好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。  

九、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,重视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,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。  

十、积极开展分会“建家”活动,做好年终检查、评比、验收工作。  

十一、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贯彻实施大会决议,行使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能。  

十二、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工作任务。  

十三、完成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