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全体师生:
为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〞的原则。经学生本人出具书面申请、班级认定小组民主评议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。认定全院785名同学进入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现对入库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,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1日-9月15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学院学工办: 余老师 0931-5190553
学校资助管理中心: 王老师0931-5107993
培黎机械工程学院
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